广东: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我们。
广东: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
5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其一,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其二,深化实施“湾区通”工程;其三,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其四,增强广州、深圳核心引擎功能。
此外,意见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州、深圳等都市圈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
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需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其中,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严防房地产、金融、财政等重点领域风险叠加共振。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推动完善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治理体系。扎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