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筑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理程序
1.受理
(1)总台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书示范文本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目录见附件);
(2)对申办资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由总台拟定办文案转送主办科室办理,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当场退回申办资料。
2.现场踏勘
总台确定参加踏勘部门和踏勘时间,实施现场踏勘。
3.审查
主办科室承办人员根据该项办文要求的审查内容,现场踏勘的情况和协办科室的办理意见进行实质审查,如符合办理要求,按局内部送审程序报科长、主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如认为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台,说明原因并复函用地单位。
4.收费
主办科室按规定核算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向总台和缴费处发出缴费通知单,收取押金。
5.发放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