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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施工合同无效下建设工程价款利息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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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1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25日17:09:23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

最高法:施工合同无效下建设工程价款利息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始计付工程价款利息

(公报案例(2017)最高法民终 175 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一方面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给付时间无法参照合同约定适用,另一方面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后,其已实际控制,有条件对诉争建设工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计付工程价款利息符合当事人利益平衡。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广州工程价款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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