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一.工程结算方式有几种
工程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预算结算方式:将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与费用,经过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后,与原预算一同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这种方式也被称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2.承包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的情况。在工程竣工后,会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的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能够调价的条款,通常不予调整。
3.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承发包双方按照一定的工程资料,经过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这种方法手续较简便,但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可变因素较多的项目不适宜采用。
4.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当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这种方式有助于培养企业的竞争意识,并给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确定的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
二.工程结算的价款包含哪些内容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