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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怎样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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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7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53:44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施工合同怎样具有效力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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