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 >
网站首页 > 房地产开发

签了购房合同不要了会怎样

分享到:
点击次数:90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22日16:40:57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刚签的购房合同不要一般是不可以的。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广州专业工程律师,广州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广州工程款律师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上一条:签完购房合同后多久可以办理房产证 下一条: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