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的法规规定,施工合同确实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关于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会涉及到工程范围、建设期限,以及中间交工工程的筹备和完工时间、项目质量指标、工程成本估价、技术资料的移交日期、原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责任、资金付款及结算管理、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质量保障范围与质量保证周期、各方合作共赢等细节。
从事各种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作业企业、勘测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都应该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首先,应有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注册资本;
其次,拥有与其所开展的建筑业务相匹配的,并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专项技术人才队伍;
第三点,需配置满足相关建筑作业需求的技术装备资源;
最后,还须符合法律条文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特殊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广州专业工程律师,广州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广州工程款律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