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 >
网站首页 > 房地产开发

未按期交房赔偿标准是什么

分享到:
点击次数:82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14日21:54:15 打印此页 关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广州专业工程律师,广州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广州工程款律师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适宜的处置方法为首先向其发出催促履行的通知。如劝告无效,您可决定通过调解、起诉或者仲裁来解决问题。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他们肩负起以下几种违约责任:首要责任为继续履行契约、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对于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利益。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上一条:期房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下一条:工期延期应该如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