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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了首付,贷款下不来是否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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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8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25日16:05:49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购置后改变主意,首付款能否退还视情况而定。若购销合同中有明确解除条件且满足,或开发商违约(如未获预售许可证、房屋质量严重瑕疵),消费者可要求退款。但仅因个人意愿变化,可能被视为违约。


购房者交付首付款后,若因房贷未能成功办理而打算退房,是可行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退房这种基于特定情形而产生的决定亦构成了违约行为,相关方须依照相关合同条款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双方对此已有过明确约定且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与实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吻合的话,那么购房者应按约定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反之,如相比违约方实际承受的经济损失而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那么该约定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倘若合同双方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则应依照实际收到的直接财产损失来负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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