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开发商涨价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不合法的。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约束着双方的行为。
2.开发商私自上涨房价,显然违反了认购合同中的约定,因此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签订认购合同后,如果开发商试图通过涨价来变更合同条款,购房者有权拒绝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多种因素。
1.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认购书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效力将受到质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则可以认定有效。
(2)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书,其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并且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同时出卖人也已经按照约定收受了购房款,那么该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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