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合伙建房本是互利共赢好事,但因此产生纠纷就让人忍不住嘘唏。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建房引起的合同纠纷,让反目的姐弟重归于好。
陈婷(化名)与陈明(化名)系姐弟关系。2001年11月,陈明与陈婷达成合作建房协议,双方约定建成后的房屋一层及公共部分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二、四层归陈婷所有,三、五层归陈明所有。2003年,房屋装修后,双方都搬进了新房,原本两家人关系融洽,后来因琐事产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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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婷称陈明不仅悔约,将原来属于陈婷的二层、四层变更为三层、五层,还将一楼房间拆除占为己有。陈明则称,拆除房间是经过陈婷同意的,且六层半全部由自己出钱建造,应属于其所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一纸判决或许能解决姐弟之间的纠纷,但却会导致双方的亲情无法修复,还有可能带来更大的矛盾隐患。于是法官决定着手做双方调解工作,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法官得知姐弟俩并没有很深的矛盾,只是因为两家人沟通不及时,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调解当日,为缓解姐弟俩的不满情绪,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表达各自真实想法,并从法律、亲情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明确双方各自所有部分,姐弟俩冰释前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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